翔隆胜券稳操,获胜“扩管器”专利无效案

栏目:复审无效 发布时间:2026-01-13 浏览量: 202
翔隆团队的律师和专利代理师准确把握专利的工作原理和结构,从而能在大量无效证据信息面前抽丝剥茧、梳理出实质区别特征并呈现在审查员面前,为专利权人在复杂的专利博弈中再夺胜券。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第60159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日前送达翔隆团队,其 “维持专利权有效”的结论表明,翔隆代理专利权人在“电动扩管器”专利无效纠纷案中获胜,巩固了专利侵权案的民事判决结果,使得本专利的有效性再获确认,助力实施本专利的飞越公司占领国内市场,并为其增加了国外市场的竞争砝码。

      无效请求人WK公司曾经对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败北,制造和销售的涉讼产品被最高法院判决构成侵权产品。该公司修改后的产品再次被法院判决构成等同侵权产品。于是,WK公司选择上海的一家专利代理机构再次对“电动扩管器”专利的有效性提出无效,出具了包括日本专利和中国专利在内的17份证据。翔隆团队代理专利权人逐一反驳无效理由:涉案专利不缺乏必要技术特征;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支持;无效证据的螺母、螺杆具体结构设置与本专利不同,该区别特征不属于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并未被其他无效证据公开,即使相关构件本身是现有技术,但相互关联的技术特征组合在一起共同形成一种能够同时实现芯轴转动和轴向移动的结构,具有实质性特征和进步,故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这些辩驳意见被国知局悉数支持。

      翔隆团队的律师和专利代理师准确把握专利的工作原理和结构,从而能在大量无效证据信息面前抽丝剥茧、梳理出实质区别特征并呈现在审查员面前,为专利权人在复杂的专利博弈中再夺胜券。(图片来源于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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